2026年7月31日 星期五

【遺產稅】~ 如果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龐大繳納困難,可以分期繳納嗎? 需要付利息嗎?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利率有變動時,依變動後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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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遺產稅】~ 何時要申報遺產稅?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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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星期五

【遺產稅】~ 什麼是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財政部自111年1月1日起,對於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下稱稅額試算服務),國稅局於受理申請後30日內對於符合稅額試算服務案件,提供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經民眾確認試算內容無誤,於申報期限屆滿前,線上登錄或簽章寄(遞)回國稅局,即完成遺產稅申報。相關申請流程及書表請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s://www.dot.gov.tw/公告訊息/熱門主題專區/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參閱及下載。如有疑問請洽詢各地區國稅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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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 星期五

【遺產稅】~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財產及舉債所得資金,應如何申報課徵遺產稅?

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為重病已經無法處理事務的期間,所出售的財產和舉借的債務,繼承人要負責說明及證明這些錢的用途,如果沒有辦法提出具體的用途證明,這些資金都必須併入遺產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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