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區段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如何處理?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應在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主管機關接受異議後應立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土地權利關係人。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查處結果者,應於查處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不服查處之事實及理由,送交主管機關作後續處理;主管機關得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復議結果者,得依法提請行政救濟。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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