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

勞工身故膝下無子 家屬可領遺屬年金?

不婚、不生的單身主義者愈來愈多,父母、手足多半是唯一的至親,身故後,遺屬可向勞保申請哪些權益?

高雄許先生的哥哥因意外身故,但哥哥未婚沒有孩子,且父母早已過世,唯一的親人剩下弟弟,後事也由許先生一手處理。許先生想知道,是否能請領哥哥的勞保喪葬津貼和遺屬年金?

勞保死亡給付中,針對被保險人死亡提供平均月投保薪資5個月的喪葬津貼,不過,喪葬津貼主要是彌補被保險人的喪葬支出,因此,給付對象是替被保險人支出殯葬費用之人。

此外,勞保條例又規定,如果死亡被保險人的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的條件,或是沒有遺屬者,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平均月投保薪資10個月的喪葬津貼。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4年6月7日 星期五

全國近247萬住家免繳房屋稅~快看你家也是嗎?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免稅房屋須同時具備兩大要件。首先是「房屋評定現值低於課稅標準」,中央母法以10萬元為基準,授權地方政府可隨房屋標準單價的增減做調整,因此各縣市的免稅現值門檻有些微差異;其次是「房屋需為住家使用」,所以非住家的店面、商廠辦,即便房屋現值低於課稅門檻,仍無法免稅。

張旭嵐指出,近年房屋稅免稅案件逐年成長,主要因為房屋評定現值,會因建物折舊而降低,而國內房屋已邁入了「超高齡社會」,屋齡逾30年危老標準的房屋超過480萬戶,且仍持續增加,所以低於課稅門檻的房屋也就越來越多;再來是近年部分縣市調高免稅標準,符合免稅標準的房屋數量也會增加。

現制的免稅住家不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持有,通通適用,也沒有設定戶數上限,成為課稅漏洞;但今年七月將上路的囤房稅2.0新制,限定免稅住家須為自然人持有、且全國以3戶為限,所以隨著新規條件趨嚴,往後免稅住家的成長趨勢也將趨緩。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4年5月12日 星期日

地價稅差4倍?姊弟共有土地 地價稅卻差4倍? 稅務局解惑

2024/05/13 12:00

姊弟共有土地,為何地價稅差這麼多,日前有民眾反應,自己在父親過世後,與弟弟共同繼承父親名下同一筆土地,各持分2分之1,並同時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卻只有弟弟的申請被核准。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應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等要件,才可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
稅務局說明,經納保官檢視怡君的案件後發現,其父親的土地由她與弟弟各繼承2分之1,地上的建物則由弟弟繼承全部,因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符合「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弟弟同時持有土地及地上建物,符合規定,可按優惠稅率千分之2課徵,稅額3000元。
而案例主角因僅持有土地未持有建物,仍須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課徵地價稅,稅額15000元,2人稅額相差4倍。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3年12月15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 / 繼承土地】~ 重劃後繼承土地再移轉,土增稅「難免」

時間:2017-10-2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經重劃後之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減徵40%,但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之土地,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時,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
 稅捐機關說明,土地因繼承原因而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繼承土地於再移轉時,是以繼承開始土地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之基礎,其土地增值稅已獲減輕。因此,繼承原因發生在土地重劃後,無土地增值稅減徵40%規定之適用。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3年12月1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 / 繼承土地】~ 土地移轉後因故解約,仍應辦土增稅申報

時間:2017-10-30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買賣雙方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應先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並繳納土地增值稅,再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返還登記。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買方需將土地所有權返還於賣方,尚須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返還登記,既屬土地所有權之移轉,除符合法令規定減免或不課徵等要件外,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類此案件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請提供雙方協議契約書、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和解筆錄、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等證明文件附案以憑辦理。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