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 星期二

容積移轉 積分審核制度暫緩~~

 /新北報導
為免窄巷高樓引發救災困難,原訂7月1日上路的新北市新版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積分審核制,因新北市議會認為審查要點違反「再授權禁止原則」,26日在新北市無黨籍議員蔡錦賢、李翁月娥等人提案要求暫緩實施,獲議會通過。
新北市過去容積移轉規定只重「送出基地」資格審查,未納入「接受基地」容受能力,根據非都更區與都更區,分別可以核給30到40%容積移轉上限,導致「窄巷高樓」的現象,並且引發防災、救災等公安疑慮。
市府去年通過《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修正案,今年第二階段,將以「積分評點」機制審查「接受基地」條件。
不過蔡錦賢認為,新的評分要點依路幅給予容積移轉量8公尺給8%,10公尺給10%,最高上限只給到20%,對比過去40%誘因極低,根本阻礙城市發展。
李翁月娥說,市府以中央授權為由,逕自發布行政明令實施,但新的評訂辦法,是《都市計畫法》授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再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市府已違反再授權禁止原則,只要程序違法就不能實行。
城鄉局長柳宏典說,當初訂定「積分評點」機制審查「接受基地」條件,本意是為加快審查,只要在範圍內,可免經都委會審議,加速都市開發,道路寬度只是評分標準之一,仍然可拿到最高30%到40%的容移上限。
柳宏典說,對於再授權疑慮,城鄉局過去也不斷與內政部溝通,近來也與相關公會開會討論,評點標準可能過於嚴格,未來可能會放寬條件,也尊重議會決議。(中國時報)

高價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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