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Q6: 逾核課期間及徵收期間之遺產稅案件,應如何辦理申報?

A:已超過核課期間的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仍可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再由稅務機關核發逾核課期間,以便納稅義務人去辦理移轉登記。(財政部74.7.23台財稅第19293號函)(財政部78.10.13台財稅第780647922號函)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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