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應拆遷之地上物如何補償?是否應公告?

1.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應予補償,其補償數額由重劃理事會依照台中市公共工程拆遷建物補償辦法之標準查定,並提交會員大會通過後辦理。
2.準用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8條規定重劃區內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於拆除或遷移前,將補償金額及拆遷期限公告三十日,並通知其所有權人或墓主;其為無主墳墓者得以公告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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