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 星期二

【收購持分 / 繼承土地】~ 河川區容移 建商、大稻埕地主都反對

2017-10-23 21:1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今天在晶華酒店再舉辦居住正義論壇,其中討論河川區容積移轉,北市府認為河川區與古蹟、公保地性質不同,負擔義務相對小,恐會衝擊都市環境。水利署會中表明,水利法82條已於103年修正實施,認為河川區容移已勢在必行。但在場不僅都市計畫學者反對,連不動產土地開發商、大稻埕地主都主張河川地容移將破壞都市計畫容受力,表態抗議。

水利署因無能力徵收全國2.2萬公頃、價值高達5200億元的河川區私有土地,因此在103年修正「水利法」82條,欲透過容移解決私地開發問題;今年1月經濟部訂定實施計畫,接下來要求各訂地方政府提出實施計畫。
市長柯文哲致詞說,河川區容移目前法令沒明訂河川區容積移轉的接受基地條件,如果不限制,都會跑到建地上來,都市計畫的管制會有問題;而河川區的容積移轉乘以接收地的容積率,容積乘數擴大,「怎麼會河裡土地的價格和河岸土地價格是一樣。」
現場有不動產土地開發商及大稻埕地主反映,北市已價值1.6兆的公保地做容移,古蹟及大稻埕也有幾千億元的容積量體,都市計畫也不能一直增加壓力,不應再開放河川區容移。
對此,水利署副署長曹華平表示,「水利法」82條已公告修正,就會依法執行,推動當中如果遇到窒礙難行,後續還可以再討論調整。
而面對現場諸多意見,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容移標的物跟範圍不要持續擴大是社會的共識,「既然水利用地在範圍認定,中央、地方跟部會都有不同認知,就應該先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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