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開會時,土地所有權人能不能參加?為什麼?

地價評議委員會是採委員制,因此開會時,除委員及必要工作人員外,原則上一般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惟如果是依法評議人民異議案件時,異議人得推派代表列席說明,但仍應於審議時退席。雖然依照規定,一般土地所有權人在地價評議委員會開會時不能參加。但民眾可參與各直轄市、縣()政府或各地政事務所舉辦之公告土地現值作業說明會,以充分表達意見,所有意見將於彙整後,由作業單位研提處理意見,提送地價評議委員會於審議公告土地現值時參採。

高價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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