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 星期二

【收購持分 / 繼承土地】~ 法院民事執行處拍賣不動產的流程~(ㄧ)聲請

1.遞出強制執行聲請狀2.實施查封3.鑑價4.詢問底價5.拍賣公告6.拍賣7.特別拍賣程序8.拍定9.通知行使優先承買權10.核發權利移轉證書11.訂定分配期日12.點交

聲請:
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中應說明或檢附之文件:
(一)提出執行名義正本文件,如確定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本票、拍賣抵押物裁定及裁定證明書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證明文件。
(二)檢附債務人所有的建物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如為建造中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債務人為起造人或原始建築人,債權人應提出工務機關核發的建照執照、使用執照,以證明起造人確為債務人。如建商為債務人,債權人應提出建商出售房屋的廣告圖,與地主訂立的合建契約書,或與承包商訂立的工程承攬契約書等,足以認定建商 為建物的原始建築人,即可執行。
(三)如果該不動產有遭第三人假扣押、假處分,則法院查封文號資料一併陳明,併為調卷拍賣聲請。一般土地、建物登記簿上即有此載明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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